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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媒体报道,2月29日上午,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桃公路与思进路交叉路口,一辆小鹏P7轿车因车速过快失去控制,车辆与行道树、绿化带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相撞,由视频来看,车辆撞击瞬间燃起大火,据目击者称车辆已被烧成一个空壳。

视频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另外有网友晒出一段自己车辆的行驶记录仪视频还原了事发的全部经过。

据网友公布的行驶记录仪视频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事发之前视频车的行驶速度在100公里每小时左右,可是红色的小鹏p7在经过视频车时瞬间就与视频车拉开距离,消失在视频车视线之外,而3秒中之后,一辆白色轿车也以与小鹏p7相当的速度呼啸而来又呼啸而走。

有网友通过视频车的车速再对比红色小鹏轿车和白色轿车的速度,粗略估算出小鹏轿车和白色轿车经过视频车时的车速应该在150km/h左右。

另外有目击者称当时那辆白色轿车也是一辆电动轿车,是一辆特斯拉轿车。通过红色轿车的撞击力度和燃烧的情况来看,大概率是车毁人亡了,有网友挖出这辆红色轿车之前的一些细节,由下图来看,这辆小鹏汽车应该改装过。

有网友爆料到,小鹏汽车的驾驶员是个19岁的孩子,平时热衷于车辆改装、飙车,号称“美少女壮士”。

逝者已去,希望生者坚强,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思索一下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带给同样喜欢飙车的年轻人们的教训。

由公开视频来看,出事的小鹏轿车与白色特斯拉轿车(疑似)事发前两车车速均超过150,而且事发时正值雨天,路面湿滑,在这种路况下高速飙车,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小鹏轿车的驾驶员已经为自己的冲动和激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是那样跟他飙车的白色轿车驾驶员是否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小编认为:

第一,如果查实白色轿车驾驶员与小鹏轿车驾驶员存在飙车行为,其行为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而对于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重要条件就是其驾车行为是以高速、超速为前提,且带会对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危险。

而本案中,其他车辆的行驶记录仪视频完整记录了两车飙车的全部经过,如果办案民警再搜集一下比如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比如里面有两人相约何时何地采用什么方式飙车的信息,在搜集到侧面证据后,再对白车驾驶员进行一下例行询问,那么这起危险驾驶案就可以立案了。

虽然白色小车飙车时逃过一劫,但是死神放过他不代表法律也会放过他,等待他的将是6个月以下拘役,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根据现有的犯罪前科记录制度,且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对其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包括他本人)的政审影响才是他真正不能承担之重。

有网友问,参与飙车的白车驾驶员是否应该对小鹏汽车车毁人亡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由现有信息来看,两辆车相隔3秒,应该没有相撞,所以白色驾驶员大概率不会成为这起事故的当事人之一,也就不会为小鹏汽车的事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所以说,飙车虽然一时爽,但是一招不慎轻则遗祸祖孙三代,重则提前“报到”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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